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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T检测结果迥异 到底是谁错了

发布:2017-11-15 | 来源:检验视界网 | 浏览:11257

中国是乙肝等肝脏疾病高发的大国。因此,对于肝病检测中常用的检验项目——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与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不仅医务工作者烂熟于心,就连普通人也大都耳熟能详。如果拿到轻微偏高的转氨酶化验单,被检者往往都会很担心,如临大敌一般。

但是,假如你分别在两家医院进行转氨酶检测,拿到报告后一瞧,有一家的结果明显偏高,而另一家却完全正常。这是怎么回事?且看一篇来自Clinical Chemistry杂志的案例报道。

“淘气”的AST

一位怀孕32周的孕妇,因右上腹疼痛去一家当地医院就诊。经超声检查,无异常发现;而该院检测的肝功结果中,除AST显著偏高、达到336 U/L(参考区间14-36 U/L)外,其余如ALT、GGT和ALP等都完全正常。一周后,该孕妇仍感腹痛。再次检测,AST依然很高(311 U/L)。但是,血样被送到一家地区级参比实验室检测时,AST结果却只有17 U/L,完全正常!在其他项目上,两家实验室检查结果比较接近。

该孕妇随后在地区级实验室多次检测,AST都稳定在参考区间内(16 U/L, 15 U/L和25 U/L);而当她换到当地医院检测时,AST却又是 “居高不下”(312 U/L,309 U/L和294 U/L)。同时,超声检查仍是未见肝脏、胆囊和胰腺等存在异常。其他肝功结果和病毒性肝炎标志物始终无异常发现。

通过剖宫产顺利产下一名婴儿后,该患者的腹痛症状消失。但是在当地医院检测时AST依旧明显偏高,而换到地区级实验室检测,结果依然正常。血样被送到两家国家级参比实验室检测,同样得到了迥异的结果:一家结果明显偏高,达243 U/L;而另一家却是偏低的,仅为8 U/L。更为蹊跷的是,这两家国家级实验室使用的是同一型号的生化仪,采用的AST检测试剂盒也是来自同一诊断厂商。

到底是谁错了

在大多数肝脏疾病中,ALT的升高幅度往往要比AST的大。但是在肝硬化、酒精性肝炎、肌肉损伤和心肌梗死等情形下,AST会明显升高,而ALT仅轻微升高甚至正常。这名患者除AST升高外并无其他异常表现,因此,无法用以上病理情形来解释。怀疑的目光自然聚焦到AST检测上,尤其是该孕妇的AST在不同实验室的结果“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

经过调查发现,得到高值AST的当地医院和一家国家级参比实验室采用的检测试剂中,添加有磷酸吡哆醛;而始终得到低值AST的地区级参比实验室和另一家国家级参比实验室所用的试剂中,并未添加磷酸吡哆醛。

隐形的翅膀

磷酸吡哆醛是维生素B6在人体内的一种活化形式。当ALT和AST发挥催化作用时,需要磷酸吡哆醛作为辅酶参与其中。只有存在足量的磷酸吡哆醛,这两种酶才能完全“释放”出催化活性。可以说,磷酸吡哆醛给这两种酶插上了一双翅膀,使它们可以“飞”得更高。

因此,国际临床化学联合会(IFCC)曾建议,在检测ALT和AST时,反应体系中应添加过量的磷酸吡哆醛,以完全地展现出这两种酶的催化活性,并消除可能存在的结果不一致。但遗憾的是,这一标准化建议并未被各个诊断厂商完全采纳,即便是来自同一厂商的转氨酶检测试剂盒,也会存在添加与不添加的差别,这就导致了使用来自同一厂商的AST检测试剂盒的两家实验室得出迥异的结果。

长期酗酒者、口服避孕药的女性以及孕妇是易缺乏维生素B6的人群,对其换用不同的AST/ALT检测体系,或是补充维生素B6后再次检测,很可能会得到前后不一的结果。

第二个“肇事者”

对该孕妇的血样进行液相色谱-质谱检测,结果发现她确实缺乏维生素B6(可能是之前的妊娠剧吐导致)。那么该案例仅是由于AST检测试剂中有无磷酸吡哆醛导致的?

前面说到,IFCC建议AST检测试剂中应当添加磷酸吡哆醛。对于缺乏维生素B6的该患者来说,采用添加了磷酸吡哆醛的试剂测出的高值AST才是更“准确”的。可是,导致该孕妇AST升高的病理原因一直未找到。此外,其ALT在添加磷酸吡哆醛后的检测结果仅比未添加时高20%,而AST却升高了1690倍,这表明应该还有其他因素干扰AST结果。

无症状的单纯AST升高可能的原因是巨酶。巨酶一般是酶与免疫球蛋白形成的复合物,其分子量巨大,与正常的酶相比,巨酶在血液中的清除率偏低,因此会导致检出的酶浓度反常偏高。

巨酶的识别可以使用聚乙二醇(PEG)沉淀法。在血清中加入聚乙二醇溶液(一般用PEG 6000),混匀离心后再检测上清液中酶的浓度。如果有巨酶的存在,上清液中酶的浓度会显著小于原血清中的浓度。对该孕妇血样进行巨AST检测,未经PEG处理前,血清中的AST浓度为243 U/L;而经过PEG沉淀后,AST浓度仅为46 U/L。结果表明,该孕妇的血清中确实存在巨AST。

教训与反思

对该孕妇AST异常结果的排查真可谓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除了患者本身情况较为特殊、复杂外,很重要的一点是由于不同诊断厂商“各自为政”。这种情况使得患者的AST结果呈现“时而偏高、时而正常”的假象,严重误导了临床医生的判断。假如上述四家实验室使用的都是添加了磷酸吡哆醛的AST检测试剂,那么该患者的AST就会始终呈现异常升高的结果,也就能更早地鉴别出存在巨AST干扰。这样的话可以免去多次不必要的肝功检测以及超声检查等,也能减少患者无谓的心理负担。

这个案例提醒我们,当遇到某一检验项目明显异常、呈现“鹤立鸡群”的态势,且难以用患者的临床表现进行解释时,应尽早寻找可能的干扰因素,而不是一味的复查该项目。及时排查干扰因素有助于减轻患者负担,节约医疗资源。当然,这有赖于临床医生与检验人员的密切沟通与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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