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GST202301030002 | 开始询价时间: | 2023-01-03 14:30 | 截止询价时间: | 2023-01-12 14:30 | 开标时间: | 2023-01-19 14:30 |
付款方式: | 货到付款 | ||||||
地址: | 福州市高新区乌龙江中大道7号创新园二期16号楼 | ||||||
采购清单: | 一、招标条件 本工程为福建太阳集团药业研发中心15层空调项目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址:福州市高新区乌龙江中大道7号创新园二期16号楼 2、施工工期:自施工许可办理之日起60个日历天。 三、投标报价要求: 1、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相关图纸清单进行自主报价,报价过程中若存在其他异议问题,需在招标截止前与招标单位接洽人联系。 2、投标资料上传,除投标网站要求格式外,投标总价可上传投标总价封面,但需上传全部投标资料压缩文件(包含公司资质、投标报价加盖公章扫描件、技术标、公司业绩表等); 四、投标条件 无 五、投标方法 投标人需进入招标单位官方网站(http://www.zuimeiyangguang.com/)询价中心进行投标人资格登记预审,资格预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可在询价中心对应的项目中下载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报价。 六、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及综合评分,综合评分项目主要包含资质方面(公司资质、以往业绩、荣誉资质等)、影响评审条件方面(报价合理性、付款条件、工期)、技术管理水平评估方面(项目人员配备情况等) 。以上资料与投标报价一并上传至招标单位官方网站。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太阳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及电话:福州市高新区乌龙江中大道7号创新园二期16号楼 接洽人:林建南13599075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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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生产商:营业执照、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分项报价表、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 经销商:营业执照、来源合法性证明(代理协议或与生产商订单等)、生产商资质(详见生产企业资质要求) | ||||||
技术参数: | 详见附件 | ||||||
售后服务: | 一、签订合同时间:中标人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二、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0天内。 三、报价方式:人民币报价 四、包装、运输方式:包装及运费均由中标人承担,在运输途中产生的一切风险由中标人负责。货物在采购人单位内的安装、搬运及设备就位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中标人需提供包装完好、全新的仪器设备,所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日期和供货日期之差不得大于12个月。 2、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中标后需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注明本项目编号)。 3、中标人应对本合同产品的质量负责。本合同产品及其质量标准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外,应符合产品样本和说明书所列之标准和具备相应之功能,必须满足国家与地方的产品规范以及行业质量/技术标准。采购人有权委托国内有资质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 4、为保证设备能正常运行,中标人负责维修、升级软件,如无法修复,则采购人有权要求退换货。 5、中标人在交货的同时向采购人提供不得少于以下资料:设备合格证、报关单、检验报告、保修卡、安装、使用和维护说明、随机附件清单,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货物; 6、证件要求:若为特种仪器设备需由中标商办理相关部门准予使用的证件(如:压力容器、电梯需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等),设备验收时须提供完整证件。办理证件所需费用计入项目总价中,采购方仅提供必要的协助。 六、安装培训 1.设备到厂,中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指派工程师到现场指导采购人人员进行安装培训工作。 2.中标人负责产品的安装、调试及操作培训(包括知识与调试培训),负责对采购人的日常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进行培训,使采购人受训的日常操作人员能完全独立掌握设备的操作技能和一般性的维修、保养技能。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因采购人情况需要,中标人可安排调试人员延期直至采购人操作人员能掌握运作,使设备正常使用,不另收费。 4.在安装调试期间,如果中标人提供设备、材料有缺陷或中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的错误造成采购人设备、材料损坏、中标人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对损坏的设备及材料进行无条件更换或赔偿。 5.设备安装后应进行试运行30天,试运行完成后,采购人和中标人应签署《设备验收报告》。 七、产品保修及维护 1.设备的保修和维修由中标人或原生产厂家全权负责;若中标人或原生产厂家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提供产品保修与维修服务,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或原生产厂家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 2.中标人对采购人设备提供12个月的产品质量保证期。 3.中标人在设备质保期内负责更换所有机器本身原因造成损坏的部件,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采购人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毁损,及人为因素造成易损件毁坏除外)。更换后的部件应满足本合同的规格要求。所更换部件质保期从更换合格之日起计一年。 4.中标人在质量保证期内负责修理、更换因设备本身造成的缺陷或瑕疵部件,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更换后或修理过的部件应满足本合同的规格要求。 5.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两次或两次以上同一质量故障的,中标人应予以免费更换或修复,同时采购人有权选择退换新货或全额退款。 6.采购人在质保期满后30天内,向中标人提出保修期内所发生的书面索赔仍然有效。 7.设备质保期满后,中标人仍将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中标人承诺先维修设备再收取费用。 8.无论是否在保质期内,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要求,72小时内到达现场予以解决问题,并且先解决故障后收费,否则每天承担500元违约金。同时采购人有权自行委托,违约金、维修费用可以从中标人质保金中扣除。 10.备品备件: 在备件永久停止生产的情况下,中标人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采购人,使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 在备件永久停止生产后,在双方的协商时间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解决方案,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11.备机服务:如用户急需、又不能在一周内解决故障问题,中标人应积极协助争取提供备机服务。 12.中标人保证向采购人供应产品,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权利情形,如含有商标、专利或著作权等内容,中标人应当自己为合法的权利人或授权许可人。 13.对因中标人提供的产品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而引起的任何针对采购人的索赔,中标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抗辩,提供采购人所需全部文件,以保障采购人的利益不受损害;如因上述侵权事项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全部赔偿。如果采购人要求退货或终止服务,中标人应同意该要求并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货款及其他已支付费用。 六、违约责任 1.如中标人产品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中标人应及时予以更换符合合同要求的产品;若经更换所提供的产品仍不符合合同约定,则被视为中标人违约,除应退还采购人所有已付款项外,还应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除本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外,如中标人不能如期交货,经采购人同意在中标人缴纳违约金的条件下延期交货。延期违约金为每天按未交付设备总价款的4‰直至交货之日止。如果中标人延期交货超过合同规定15天,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采购人单方解除合同后,中标人仍应将延期违约金支付给采购人,并应将采购人支付的所有款项5天内退还采购人。 3、 除本合同约定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设备按时到货后,在采购人现场水、电、气等各条件均具备且人员配合的情况下,如中标人仍不能按时完成安装验收,经采购人同意在中标人方缴纳违约金的条件下延期安装验收,违约金为每天按合同总价款的4‰直至通过验收之日止。若中标人延期安装调试调试超过20天仍无法验收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中标人应退回采购人已支付的所有合同价款并按合同总额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七、本标书中未明之处,可进行必要的咨询和补充说明。 八、以上条款由采购人全权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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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PDF图纸文件.zip (登录后可以下载) | ||||||
备注说明: |
项目编号: | GST202301030002 | 地址: | 福州市高新区乌龙江中大道7号创新园二期16号楼 |
付款方式: | 货到付款 | ||
资质要求: | 生产商:营业执照、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分项报价表、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 经销商:营业执照、来源合法性证明(代理协议或与生产商订单等)、生产商资质(详见生产企业资质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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